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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师生课堂行为规范和奖励措施

2022年11月02日 08:47  点击:[]

为更好地倡导“博学、好问、慎思、笃行”的管理学院优良学风,经学院党政联系会研究决定,拟对学院课堂学风提出10条行为规范,希望全院师生遵照执行。同时对学风建设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学院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一、师生课堂行为规范:

(一)关于学生

1、不旷课、不迟到,遵守纪律当模范。

2、不睡觉、无手机,学习要靠自控力。

3、前排坐、后排空,保证听课高质量。

4、带教材、做笔记,思路跟着老师走。

5、敬师礼、致谢掌,文明课堂好风尚。

(二)关于教师

1、备好课、重方法,吸引学生认真听、积极想。

2、提前到、调座位,要求学生集中坐、靠前坐。

3、严管理、多提醒,制止学生玩手机、睡大觉。

4、下讲台、多走动,边走边讲看四周、盯后排。

5、既教书、又育人,立场坚定讲政治、树正气。

二、奖励措施:

1、对表现优秀的学生班级授予“学习风尚班级”荣誉称号。学习风尚班级分为无手机班级和无旷课班级两个类别,每学期评定一次。无手机班级和无旷课班级每学期原则上各评定10个,每学期每班奖励1500元。

2、对表现优异的学生授予“学习风尚人物”荣誉称号。分别为学业优秀类、学习进步类、科研创新类,每学年评定一次。三个类别共奖励40名学生,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1000元。

3、班导师应对本班学生的上课行为加强教育和引导,凡是在学风督导、教学督导等被通报表扬的班级,其班导师奖励100元/次。

4、任课教师作为课堂第一责任人,应履行严格管理课堂的责任。凡是在学风督导、教学督导等被通报表扬的课堂所对应的任课教师,学院相应的精神和物质嘉奖,奖励100元/次。

5、被通报批评的班级的班导师、通报批评的课堂的任课教师,由学院领导对相关老师进行诫勉谈话。

三、特别说明:

1、任课教师在课堂讲授过程中,若发现有玩手机、睡觉、聊天等的同学时,应当暂停讲授,一定要立即提醒学生、坚决制止课堂的不良现象。

2、“师生课堂行为规范”的具体内容,由学院统一制作PPT页面,要求任课老师在上课前和课间通过投影强调。

3、本方案经重庆理工大学管理学院院务会讨论确定,自2016年4月18日起执行,解释权归重庆理工大学管理学院院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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