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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双导工程”实施方案

2022年11月02日 09:18  点击:[]

   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国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规范学生在校行为,引导学生科学学习,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现根据我院实际情况,提出“双导工程”工作理念,并制定此实施方案。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教师导航”为先导,以“学生导学”为基础,建立覆盖各个专业、各个班级、各门核心课程的“导学”网络。

2、组织机构

组  长:周  娜 徐  刚

副组长:于晓东 荀启明

成  员:庞大庆、张仁军、张兆福、曹华林、代应、李红霞、席小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双导工程”建设组织计划、任务落实、工作督察、资料收集、总结评比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席小涛兼任,学办辅导老师为办公室成员。

3、工作措施

3.1“学生导学”

   “学生导学”,顾名思义,发挥学生在同辈群体中的引导、榜样作用,其内含了“专业导学”、“课程导学”、“行为导学”、“榜样导学”四个维度的内容。

3.1.1专业导学

3.1.1.1设置情况

“专业导学”,即在市场营销、旅游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工商管理、物流管理、行政管理等专业设置一定数量的导学以指导、帮助和引导低一年级的同学进行专业学习 。

3.1.1.2选聘条件

  (1)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态度端正,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2)专业成绩名列前茅,专业排名前5%;

  (3)科研能力突出,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在科研方面有获奖经历或曾公开发表论文;

  (4)注重专业实践能力培养,积极参加专业实践活动。

3.1.1.3职责要求

  (1)学习勤奋,态度端正,方法科学,积极实践,做好专业学习的表率;

  (2)定期走访调查,了解班级同学的学习状况,把握同学的思想动态,期中、期末各向班导师、专业导师提交一份班级同学学情调查书(反映考勤、考试、作业完成情况、参赛等情况,针对有关问题提出有效对策),每学期末向班导师、学办提交一份工作总结。

  (3)定期组织同年级、跨年级的专业学习交流活动,以各种不同形式开展专业学习难点、科研创新、实践实习、就业等专业学习与实践问题的交流和讨论,每学期组织跨年级专业交流至少2次。

  (4)定期参加专业系教学科研活动,协助专业系教师工作。

3.1.1.4考核和管理

一学年后由专业系、学办、班级同学对对专业导学进行综合考评,专业导学的综合评分总分100分,高于60分低于85分为“合格”,高于85分为“优秀”。

考评权重如下:(见表一)

表一:

综合考评

考评主体

专业系

学办

学生

单项满分

100分

100分

100分

单项得分

A

B

C

比  例

30%

30%

40%

总得分

A×30%+B×30%+C×40%

3.1.2课程导学

3.1.2.1设置情况

“课程导学”,即在各专业中的重要公共基础课程(如英语、数学)和专业必修课程中各遴选1名同学指导、帮助和引导低一年级同学学习。

3.1.2.2选聘条件

(1)热爱所学课程,学习刻苦,态度端正,无无故旷课、早退、迟到等不良记录;

(2)课堂表现良好,主动协助教师授课,按时完成课堂作业,该门课程考试成绩绩点在3.5以上;

(3)课外积极参与课程有关的科研和实践项目,表现优异。

3.1.2.3职责要求

(1)每月定期收集班级同学的学习信息,并以课程学习情况调查书的形式反馈给授课教师。积极了解授课教师的授课信息并及时向同学发布;

(2)定期组织跨年级课程学习交流会,每学期至少2次。可将这一活动纳入“跨年级专业学习交流会”;

(3)每学期末向授课教师提交1份工作总结。

3.1.2.4考核和管理

一学年后对课程导学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包括客观考评与主观考评,客观考评主要依据班级该门课程的不合格率,考评分占总评分的50%;主观考评由授课教师、学办、指导班级的同学进行打分,占总评分50%。“课程导学”的综合评分高于60分低于85分为“合格”,高于85分为“优秀”。

考评权重如下:(见表二)

表二:

综合考评

考评主体

客观考评

主观考评

单项满分

100分

授课教师、学办、学生评分各占100分

计算方法

100×(1—不及格率)

授课教师评分×30%+学办评分×30%+学生评分×40%

单项得分

A

B

比  例

50%

50%

总得分

A×50%+B×50%

 

3.1.3行为导学

3.1.3.1设置情况

“行为导学”,即在各个班级内遴选若干名同学监督、引导和帮助班级同学的行为,促进同班同学的学习和班级建设。

3.1.3.2选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较高,道德品质良好,行为表现优良;

(2)积极参与集体活动,主动关心和帮助同学,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同学中的威信较高;

(3)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较高,在上一学年的班级德育考评中位列前30%;

3.1.3.3职责要求

(1)遵守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思想、道德、学习、实践等各方面的表率;

(2)定期召开小组会议(每月至少1次),结合小组组织生活加强小组成员间的沟通和交流。结合小组成员的行为表现开展小组内部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每学期至少2次);

(3)每月定期将本小组成员的上课、在寝、参与集体活动等行为表现书面反馈给班长,由班长汇总提交给班导师。

(4)每学期期末提交1份工作总结给班导师。

3.1.3.4考核和管理

一学年后由班级同学和班导师对“行为导学”进行综合考评,客观考评依据该行为导学所负责同学的学习成绩,占总评分30%;余下70%由班级同学和班导师打分考评。“行为导学”的综合评分高于60分低于85分为“合格”,高于85分为“优秀”。优秀班级酌情增加优秀行为导学名额。

考评权重如下。(见表三)

表三:

综合考评

考评主体

学办

学生

单项满分

100分

100分

单项得分

A

B

比  例

40%

60%

总得分

A×40%+B×60%

 

3.1.4榜样导学

“榜样导学”,即在学生中遴选学习、实践工作、道德等诸多方面的榜样,以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榜样导学”主要通过评优评奖、奖学金颁发等载体实现。在学院网页开辟榜样专栏发挥榜样引导作用。

3.2教师导航

班导师

班导师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参照《重庆理工大学班导师制度实施办法》、《重庆理工大学管理学院班导师岗位职责及要求》。

专业导师

3.2.1.1 设置情况

各专业轮流安排教师为同学提供专业指导和教育服务,每专业每周安排两个半天的工作时间。

3.2.1.2选聘条件

(1)自愿为同学提供指导和教育服务;

(2)至少教授1门专业必修课程;

(3)具备较强的教学与科研能力;

(4)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3.2.1.3职责要求

(1)努力提高专业授课水平,保障专业授课质量;

(2)定期与“专业导生”联系,积极进行调查研究,把握学生的专业学习情况,主动采取策略、以各种方式和途径提供专业指导,促进学生科学学习,提高专业学习成绩;

(3)加强与本专业各班导师的联系,积极向班导师反馈该班同学的学习情况;

(4)定期为同学进行专业指导和教育服务,总时长不少于2个半天;

(5)为本专业同学的课题研究、论文创作和实践活动提供指导。3.2.1.4考核和管理

一学期后专业同学、专业导学、学办对专业导师的工作进行考评。考评采取百分制,考评依据专业系的工作安排情况、专业导师的工作表现、考勤记录等。评分高于60分低于85分为“合格”,评分高于85分为“优秀”。考评权重如下(见表四)

表四:

考评主体

专业同学

学办

专业导学

折合比例

50%

30%

20%

单项满分

100分

100分

100分

单项得分

A

B

C

总得分

A+B+C

3.2.2.1“导师制”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和教书育人工作,发挥教师关爱学生、因材施教的积极性,促进学生热爱专业、锻炼学生科研、社会实践能力、组织策划能力,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院旅游管理系再本科生教育中率先实行导师制。该导师制建立在导师、学生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由专业系统一安排协调聘用。原则上,导师岗位按每名导师不超过10名学生的标准进行配置。导师享有如下权利:取得有关规定计算的工作量、就工作实施情况向学院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学生为其教学科研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应履行如下职责:关心学生,促进学生进步,针对个体差异提供全面的指导,制定导师工作计划,每月与被指导学生面谈或集体交谈不得少于1次。学院对成绩突出的团队进行奖励,并与学校考核及各种评优挂钩。

3.2.2.2“广告杰青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切实提升专业办学水平,提高学生的专业知识水平与专业实践能力,我院广告专业提出并实施了“广告杰青计划”。该计划旨在旨在每年定期选拔部分优秀学生进行短期专业提升培训,邀请国际4A广告公司创意总监、资深广告人、专家学者授课,是我院落实学校“专业建设提升计划”的探索尝试。

3.3聘任及奖励

3.3.1 导学聘任程序:

(1)本人申请;(2)班级民主推荐;(3)“双导工程”管理办公室审定推荐,确定各项导学人选。专业导师及本科生导师由各系自定。

3.3.2 定期举办聘用仪式,向聘用的导学和导师颁发聘用证书。

每学年末举办评优典礼,对获得优秀的导学和导师予以表彰,并颁发获奖荣誉证书。导师评优与绩效挂钩。导学评优将在学年学年奖学金及综合教育学分评定中酌情加分,考评合格的“导学”按院级一般干部级别享受加分;获优的“导学”按学生会部长级别享受加分。

3.3.3 非特殊情况,导学不得推辞同学的推选和教师的指定。

一旦担任“导学”,必须按照“导学”的有关职责要求做好服务工作。

3.4 日常管理

3.4.1 学院应大力支持“双导工程”的工作开展,做好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3.4.2 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双导工程”管理办公室开展导学、专业导师的遴选工作,并颁发聘用证书。由“双导工程”管理办公室老师对遴选出的导学进行培训,进一步明确导学职责和奖惩办法。

3.4.3每学期末,办公室收集导学总结材料,组织各类考核主体对导学、专业导师进行综合考评。

3.5 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双导工程”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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