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传承重庆理工大学资深教授、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创始人熊斌老师高尚的师德师风,教书育人的智慧,热爱教育的定力、淡泊名利的坚守,勉励青年学子知恩图报、树立远大理想、刻苦勤奋学习,以实际行动感恩学校、服务社会、报效国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熊斌·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我院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章 奖励标准与条件
第三条 熊斌·励志奖学金由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校友捐赠,自2024年起,每学年奖学金总额度为6000元,获评总人数为6人,捐赠期限为6年。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颁发荣誉证书,并将获奖情况计入学生档案。
第四条 熊斌·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2023-2024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学习成绩优秀,2023-2024学年智育测评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本专业前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7.在学业成绩、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请在申请表上详细填写。
第三章 申请与评定
第五条 熊斌·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申请熊斌·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熊斌·励志奖学金。
第六条 自通知之日起以年级为单位,由学生个人填写纸质申请表,并交至生活委员。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结果无异议后进行公示。
第四章 奖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七条 熊斌·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八条 学院要加强管理,确保熊斌·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五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24年10月18日起执行,由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