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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党委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2022年11月01日 15:58  点击:[]

一、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1、本人自愿递交入党申请书

    2、党组织及时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在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支部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3、党组织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人,负责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簿》

    4、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全面考察。

    5、一般经过一年左右的培养教育考察,在听取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支部讨论同意,可确定为发展对象。(确定共青团员为党的发展对象,一般应当经过团组织推优。)

    6、及时安排发展对象进校党校参加集中培训。(进入党校学习的学员,必须经过团员推优且无挂科现象,并且在班级内群众基础较好,如果符合资格的人数较多,则应该在班级内部投票选举产生。)

    7、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并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形成综合考察材料。(发展对象必须是上过党课,且成绩合格,发展年内无挂科现象,群众基础良好,对班级及学院有较大贡献,如果符合资格的人数较多,则应该在班级内部投票选举和班导师共同推荐产生。)

二、预备党员的接收和审批

    1、本人填写《入党志愿书》,确定入党介绍人。

    2、党支部对入党材料进行审查,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3、填写支部大会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查。

    4、上级党组织委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填写谈话人意见。

    5、校党委审批并发出接收预备党员通知。

    6、预备党员材料建档。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考察和转正

    1、党支部负责人及时与预备党员本人进行谈话,提出要求。

    2、入党宣誓,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开展跟踪培养考察。

    3、预备党员定期汇报个人思想

    4、预备期满,预备党员递交《转正申请书》。

    5、在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对预备党员预备期的考察意见,并进行公示;

    6、召开支部大会,及时讨论和通过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并逐级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7、校党委审批并发出转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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