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提高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水平,充分调动班导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院学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特制定管理学院班导师岗位职责及要求。
第一条 班导师的岗位职责是:
(一)在班级内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感恩教育、诚信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生活观、就业观、发展观;
(二)根据不同阶段、不同层次的特点,利用入学教育、主题班会、毕业典礼、传统节日等机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形势与政策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
(三)定期开展学生日常安全教育,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参与处理学生中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
(四)对学生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协助学院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组织考察工作,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按照组织发展程序要求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工作
(五)按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的要求,指导所带学生班级的组织建设,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指导班委会、团支部开展工作;
(六)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和专业思想等方面的教育,结合大学的不同学习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学风建设工作;
(七)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帮助解决生活困难的同时,还要在思想和学习上帮助其成长,成为班级学风的楷模;
(八)指导学生做好大学四年的学业规划和职业规划;鼓励学生参加等级考试、专业竞赛及社会实践;指导学生就业,努力为学生提供就业信息,进行就业推荐;
(九)对因学习、心理、身体原因可能导致其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生活,不能按期完成学业的同学,及时进行学业警示劝导工作;
(十)对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进行心理调适,配合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做好有心理疾患学生的心理咨询、疏导和治疗工作。
(十一)协助学院做好评奖评优、报到注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日常工作;
(十二)对学生中存在的和反映的问题及建议,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系院领导反映,认真做好教育疏导工作。
(十三)完成学校、学院安排的其他学生工作。
第二条 班导师在工作中要努力达到如下要求:
(一)认真学习上级和学校相关文件,了解和掌握国家、学校关于培养学生成长成才的精神和政策,了解各项工作程序、各种规章制度和各类文件规定;
(二)深入班级,深入宿舍,深入学生。全面掌握所带班级学生的情况,包括学生的家庭情况、学习情况、个性特征、兴趣爱好及心理状况;
(三)与辅导员保持密切联系,互通信息,沟通情况,形成育人工作的合力;
(四)与家长保持联系,必要时能够与家长通报情况,沟通信息,搭建家校合力育人平台;
(五)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批准学生病假时,须学生的诊断证明;事假时,必须和学生家长联系,并且督促学生按时回校销假。
(六)每周坐班两小时,坐班时间和地点每学期应固定不变,不得随意调整,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要通知到所负责班级的每一位同学。班导师要利用坐班时间积极开展教书育人工作,在接待学生来访,解决学生各种问题的同时,要有意识的开展一些针对性的工作,每学年能够与班级每一位同学深度谈话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