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捐助金额及其来源
捐助金额80万,由校友杜立先生以个人名义一次性捐赠,设立“杜立创新人才培育基金”。
二、基金项目设置目的与用途
资助管理学院进行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的培养。主要用于:资助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资助“鸿鹄英才”培养计划;资助管理学院“众创空间”建设。
三、受助对象及资助办法
1、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资助计划
(1)管理学院学生团队,参加省(市)级及以上或其他影响较大学科竞赛,可申请启动资金。学院组成相关专家,对学生申请进行评议,对符合条件的竞赛团队,资助启动资金每次1000元。每年资助不超过30个团队。
(2)管理学院学生团队,参加省(市)级及以上或其他影响较大学科竞赛,获得省市级三等奖以上奖励,且参赛项目有进一步深入研究价值或成果具有应用价值的,可申请后期资助。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符合要求的团队,每个团队资助后期执行资金10000—20000元。学院每学期资助不超过5个团队
2、“鸿鹄英才”培养计划
凡入选“鸿鹄英才”的学生,由学院每年组织考核,合格者每人资助奖学金3000元/年。每年资助不超过40人。
3、管理学院众创空间建设资助计划
学院成立旨在孵化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杜立众创空间”。学院聘请专职创业辅导员,并配套办公场地。
注册成立学生公司并入住“杜立众创空间”的团队,可申请创业资助。经评审合格的团队,每个团队资助1万元,每年资助不超过5个团队。
四、保障措施
1、在资金出现不足或富余情况下,在保证目的不变的情况下,征得出资人同意,对资助项目与资助金额进行调整。
2、每年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向资助人报送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方案进行微调。
3、当资金出现不足时,管理学院应自行筹资,保证基金项目的持续正常运行。
4、学校在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宣传中大力宣传本方案,同时每年在校园网、管理学院网站以及其他平台上公示获得资助的学生名单。
5、捐赠资金未使用部分,可在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做理财,以实现资本金的保值增值。
6、捐赠资金使用,每一年度的预算及决算需要经过捐赠方审批,预算外产生的费用,需要在支出前提交捐赠方审批。
7、方案执行过程中,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和效果,捐赠方有暂停项目和修改项目的权利。
五、工作机构
1、管理学院和资助人委托的代表,共同负责基金的管理和运行工作。
2、重庆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代表捐赠人监督“杜立创新人才培育基金”运行情况和捐赠资金的使用,每学期向捐赠人报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