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理工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方案
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委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录取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差额复试。
二、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及各相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管理学院成立相应的复试小组,具体负责对考生的复试考核工作。
三、复试分数要求:
学术型学位硕士,其初试成绩要求为:教育部划定的《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如其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或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且综合素质特别优秀,可向我校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待我校审核通过后可参加破格复试。
四、复试方案
(一)复试范围:符合以上相关分数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严格挑选合适考生进入复试名单,并在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校通知网、研究生处网站等相关网页进行公布。
(二)复试人数: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全校差额复试的比例不低于1:1.2。
(三)复试内容
1.资格审查:复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在报到时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①准考证或初试成绩单;
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③一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⑤应届考生须提供学生证及一份大学期间成绩单(须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学院盖章);
⑥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凡之前未能通过学历认证的考生,请联系教育部学信中心出具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并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如未能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者,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其它相关考核
来校复试的报考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完成以下相关内容的考核:
A.报考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工程硕士、全日制资产评估硕士的考生:
1.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10] 7号)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2.专业课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3.专业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在面试中进行,由面试小组给出合格与否的评定,但不计入100分之中。
4.外语口试及听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5.同等学力考生除须参加上述复试内容外,还须加试2门本科阶段该专业主干课程(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每科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四)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计算方法分别为:
报考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40%+外语口试与听力测试成绩×20%
相关费用
复试费:同等学力考生250元/人,其他考生150元/人(标准:50元/门)。在报到时进行缴费。
体检费:50元/人,由体检部门直接收取。
(五)管理学院具体复试安排【见附件1】
(六)对复试结果的处理
我校将在校园网及时对复试结果进行公示。
五、录取方案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录取:
1.资格审查不合格。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审查不合格。
3.体检不合格。
4.政治理论考核不合格(低于60分)。
5.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6.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所加试的本科主干课程有任何1门不合格(低于60分)。
(二)录取办法
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符合条件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入学考试总成绩一样的条件下,优先录取以往学习成绩优秀或工作业绩突出或科研能力突出(公开发表过相关学科的学术论文、承担过科研项目或取得过科研成果)的考生。拟录取名单一经确定,将在相关网页进行公示。
报考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一经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将在相关网页进行公示。
六、其他
(一)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应提前处理好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所产生的一切问题。若因考生本人或考生所在单位原因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未被录取的后果,我校概不承担责任。
(二)复试的监督和复议的具体办法和形式
我校2014年研究生招收录取工作在校纪委及教学督导团的全程参与下进行,考生如对我校的复试录取工作有所异议或投诉,我校特开通了申诉与复议渠道。我校2014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期间申诉电话与电子邮箱如下:
纪委办:023-62563125
研招办:023-68667302
电子邮箱:yjs@vip.cqut.edu.cn
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